救世新教《大學證釋》之《大學》改本研究 10

(接上期)
肯定「物」存在的實用價值,然恐信徒逐物忘性,為物欲所迷,因此以根本「道」的精神,說明人與物俱在「道」的運轉中生息,若識此一根本,就不會有迷情忘性之事產生。從「道」的根本談論「物」的存在,並教導百姓如何明物、適物、辨物,不為外物所蔽,乃是這篇鸞文的重點。從這的角度考察,他們反對壓抑人欲的作法,因為這只是表面工夫,而非根本之道。因此強調從明物、適物、辨物中,了解人、物自然之情,使人、物皆順其情而樂其生。而這樣的自然之情絕不是感官享受的情欲,而是人物本能的呈現。宛如風吹雲動,枝柳搖曳;或如冬雪褪去,綠芽滋長,這些都是自然的現象,若只是一味地否定或壓抑之,則無法知曉人物之情性,何以得到「真知」?

就上述可知,救世新教何以移動大學本文,以親愛、賤惡、敬畏、哀矜、敖惰、好、惡等解釋「格物致知」了。因為這些表現,都是常人自然流露的現象,也就是說所謂的「情」。在此並非要人們壓抑這樣的情感表現,重點在於是否適中恰當,不能任由其發展無度,並且須知道為什麼會有此一表現,更應審思「情」之發展因由,就可以正情知性了。一旦以性觀情,則何情不當發;以性觀物,則何物不明,也就不會有情迷物蔽之本末倒置之事產生了。是故其更改聽訟一章,以「無物不得盡其情也」,說明無物則何以知人、物所當表現之「情」?無「情」之表現則何以正情知性?不知性又何以修道?

由外往內、層層推演,這是《大學證釋》由明物順性的角度詮釋「格物致知」,而其核心乃以超然的道體做為詮釋的根源,故又引中庸之致曲、不二佐證,以明「格物致知」的終極目標,同為救世新教所扶鸞之《中庸證釋》(註27)解釋「致曲」時言:
曲者,有所容。有所容,即有所執。有所執,而後有存。有所
存,而後有定,此大學知止之謂也。止則不紛,不紛則一,一
則靜,靜則安,此存養必然之途,即致誠不二之道也。老子曰,
常有欲以觀其竅;又曰聖人抱一,皆此義也。性之所見,在於
能一,故曲者,止眾為一也。(頁140)

「止於至善」在民間教派的解讀中,視為得道的象徵,也是個人修道的最高境界。「至善」更具有宗教上的神秘意義,雖本具於己身,但須明師指點,方可求得。在此所謂的「致曲」即是大學中的止於至善之處,為明德自性居處之地,即道家所謂之「觀竅」、「抱一」,為修道者之最終目標。

結合中庸以闡釋「格物致知」,這是《大學證釋》的特色。其言「物」乃包舉萬物而言,而人亦為萬物中之一物,故所說之「物」已包含客觀外界之物,與主觀思維之意念,範圍之廣,可見一般。而其對「格物致知」的解釋,絕不是以壓抑物情人欲,而是明性順物(物之情)。由情知性,由性知道,以見根本。因此,須從明物、適物、辨物的角度看待其所談論的「格物」,他們認為一旦「格物」之功以成,自然真知及至。雖然其重點置之於「格物」的詮釋,但我們可就此了解救世新教對「格物致知」的理解。

伍、結論
藉由《大學證釋》對《大學》的詮釋,我們可以理解,民間教派對於儒家經典的認識,有其屬於庶民社會的詮釋理念,在此詮釋理念中,雖不離大傳統的影響,卻也開創出屬於「民間」與「宗教」式的經典詮釋,而這樣的另類詮釋雖被儒學研究者忽視,卻在民間深植。站在研究者的角度,我們是否應共同省思:面對民間教派注解儒家經典之作時,我們是否應以較客觀的態度來看待這些民間的儒學之作?

儒家經典在中國有綿延不斷的詮釋傳統,然而,我們對經典詮釋的研究泰半較留意知識分子之作,對於民間社會對儒家經典的詮釋作品,相較之下,顯得薄弱,透過本文對《大學證釋》的探討可知,在民間社會有其一套的詮釋體系,而此一對儒家經典的詮釋,反應出庶民百姓對儒家經典的理解----尤其具有宗教色彩的詮釋作品。

從《大學證釋》對《大學》的詮釋,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民間對儒家經典的詮釋,基本上是離不開大傳統的,尤其是朱子所編註的《四書》雖說他們對朱子的註解不甚滿意,但卻無法不受朱子的影響。

宋明以來,由於知識分子不滿朱子對《大學》的改訂,《大學》改本不斷,而這樣的思想也影響了民間,就《大學證釋》而言,他們雖承繼朱子綱領條目之說,但是救世新教以「實用」的觀點進行對《大學》的改本。因此,其中所列之綱領: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皆站在「體用齊一」的角度談論,故而對「格物致知」的補傳與詮釋,既不是程朱的即物窮理,也不是陸王的格心正物,而是站在肯定「物」的功能,結合《中庸》教人的「盡物之性」,教人「明道適物」,進而達到真知。由此可知,民間教派雖受大傳統的影響,但他們也有一套屬於宗教式的解經方式。

將《大學》「宗教化」,或許讓許多知識分子無法認同(註28),然而以宗教修行的理念詮釋《大學》,在民間教派中屢見不鮮,面對這樣的事實,或許在研究知識分子對儒家經典的詮釋之時,是否也應將這些民間社會詮釋之作,列入研究儒家經典詮釋的範疇? 

註釋
(註27)《中庸證釋》乃是民國十八年由救世新教扶鸞而出,與《大學證釋》屬同一系列,此二書雖同屬救世新教,但目前坊間所見《中庸證釋》較早的版本已不多見,常見者乃署名慈慧將重新整理編輯,於民國八十二年付梓臺北圓晟出版社,本文所採用的版本即是慈慧重新編排的版本。這本書應是民國十五年《大學證釋》完成後接續扶鸞的書籍。《大學證釋》說:「大學中庸,固一篇而次第之,以傳者非一人,故分為二書,讀者不可不貫通之也。」(上冊,頁41左)可知就該教的認知而言,大學、中庸本應為同時閱讀,不可分離;又於書末言:「至於論道之精義,成德之詳旨,須於講中庸時及之。」(下冊,頁77左)可知二書須相輔相成,方可窺儒教之全。

(註28)如徐復觀教授曾說:「大學一書,可以看到人的道德主體,清明朗澈,沒有殘留一點原始宗教的渣滓。」( 見〈先秦儒學的思想綜合─大學之道〉收於《中國人性論史》,頁265);錢穆先生也認為大學專言人事而不涉及天道(見《中國思想史》(臺北:學生書局,民國七十七年十月)頁106);近人王開府討論大學的特色時也認為大學將終極關懷落在道德與政治上的圓滿(止於至善),沒有形上的預設與神秘色彩(見王開府〈四書的智慧─大學略論〉載於《國文天地》九卷十一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