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師四十八訓》摘選(48下) /王覺一夫子原著 忠恕學院整編

此時所傳承的道,乃是開天闢地及收束天地的最大事物,也是原始據於救人,至功成果滿的終返理域之鉅大典作,更是成就聖人、賢人,及成仙、成佛的真實大業。

所以自從五百年前,上天就已制訂了腳本要作這些大事;而在二百年前,即鴻書傳信各界領域,開始來推展道場;四十年來的開荒下種渡化有緣人。

於二百年前鴻書傳信的年代裡,只留下經書,教人誦經而敲鼓雷鐘,於經書上尋找道原而不傳道,於四十年來的開荒下種期間,雖是有傳道而不傳真道。所以數十年來,使一些辦道人員,為渡化眾生而奔走天涯海角,把所有家產都奉獻為道者,已不知有多少人?甚至為道捐軀死而後已者,也不知有多少人?於辦道期間受官考犯禁者,也不知有多少人?

於傳辦道時遭受毀譽,受到謗議,連吃齋也被侮辱到無法吞食的痛苦煎熬,得忍受捨去恩親,割除愛子的痛苦,而不知流了多少的眼淚?也不知發了多少的感嘆!盼望眾生能夠光明其本性,而又無法光明,已快成就眾生之德性,卻又無法成就,想收渡迷妄之眾生,有無法如願收渡。

可見在當時所傳承的「九轉金丹」,分明是說的好聽而已,並無實際的效果,如在男人方面,要求斬白虎的功夫修為,然而白虎卻愈見猖狂,惡行遍佈;而在女人方面,要求降赤龍的功夫修為,然而赤龍卻仍舊妖嬌,背道橫行,結果弄得男不婚、女不嫁,修道功果不成,世間名位也不就,而形成了兩樣落空,一事無成。

有些學道的人,眼見著抽坎填離修練的功夫,無法成功也就各自埋頭鑽研其他法門,如此,即好似在海底撈月的不實,敲竹喚虌的不成,鼓琴引鳳的不切,及三十時辰定黑鉛的不真等一樣,愈行愈錯之背道而馳矣。

另外還有一些傳道人,不是在這個地方飛鸞作乩,就是在那個地方大開通慧天神,或是在這裡傳承收圓大道,或是在那裡赴法會盛事,像這些都在哄騙善男信女的假象,就如腳不粘地的不切實際,雖被稱為這個祖師,那個祖師的尊位,到頭來全是畫餅充飢一樣,無法得到正果。
於當時的道場,所掘起的旁門小道,所宣傳的異端邪說,還較之前楊朱、墨翟他們的為害還更深呢。

由於以上這些緣故,此時正是有心來修道的人,碰到了「山窮水盡疑無路」之困境,還好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前景,因為王祖師也於此時將三教聖人之心法,來直指真傳,並且與《中庸》裡的「率性」、《大學》中的「明德」、《金剛經》內的「一合理相」、《心印經》藏的「三品一理」,及《繫辭傳》記的「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等著手修持的方法,徹底來講述清楚,其能使有緣見道的人,有機會成佛,有緣得道的人,有機會成仙,甚至能修持到功圓果滿的人,可以成聖。

格除物慾,先格名利,昏性之物以制於外;再格淫念、雜念等亂性之物,以安其內,若待物慾格盡,而後方能窮其真理,就如梁惠王之廚師庖丁,於殺牛解剖時,能夠辨別肉與骨之真實部位;又如周人伯樂,善於鑑別馬的優劣品種,既萬理具足就無適而不當。

人心、道心,若能辨別得清楚,則為修持真道下手之開端;理天、氣天,若能體悟得究竟,則為功成果滿了手之目標。

一貫大道性理真傳,有賢關與聖域的分別;盡人性中之能事,合乎上天之旨意,則有理天與氣天之區別;盡人者由象悟氣,由氣悟理;合天者人人各具之理,還於萬物統體之理,雖有理天、氣天分別,但是人慾淨盡,則天理流行,即超氣天而達理天之究竟也。

不易者是理也,為河圖之所自來;變易者是氣也,為序疇之所自來;交易者是象也,為畫卦之所自來,能悟此三易即可徹見伏羲皇帝畫卦之原由,無極為先天,太極為中天,皇極為後天,合曰三極大道,三極皆一也,故能推解此一,即可推究盤古開天之始因。

呼奇吸偶通復姤,河洛不須龜龍:呼奇吸偶成九六,合計奇數一三五為九,合計偶數二四為六。六為坤為陰,九為乾為陽,也即成陰陽,奇順偶逆成一二,一為乾,二為坤,也即成乾坤;一氣可通復姤,復是冬至地雷復,一陽生,姤是夏至天風姤,一陰生,而河圖洛書為一順一逆,河圖順行相生,如一本散萬殊,由體入用;洛書逆行相剋,如萬殊歸一本,攝用歸一本,神本一致,氣有萬殊,而大綱有五,曰:金、木、水、火、土,金純主「義」,故神龜為卦,而預告吉凶;木純則「仁」,故麟不傷身,為聖人之祥;水純主智,故神龍變化,而兩在莫測;火純則文明有「禮」,此龜龍皆出河圖洛書,故若能知河洛,則不須龜龍來引之。

魂陽魄陰分老少,卦爻何須蓍策:魂陽為光處,為長畫之奇爻;魄陰為暗處,為斷畫之偶爻, 陽儀中含元八亨七,為春夏之二少(少陽、少陰),陰儀中含利九貞六,為秋冬之二老(老陽、老陰),陽儀一百八十二日有奇,其中又分九十日有奇為春,九十日有奇為夏,春即河圖之八,少陰之數也;夏即河圖之七,少陽之數也。春之數在河圖為三八,內為少陽,外為少陰。在洛書則春當在三之位,純為少陽;夏當載九之位,純為老陽;夏至之後,當二之位,是為少陰;冬至之前,當六之位,是為老陰。此陰陽互根之義也,而四象分矣,占卜象數,象數不離陰陽,卦爻已定,故何必再勞用蓍策?

親近親人有直系親屬與旁系親屬輕重之別;屏斥壞人也有上惡與小惡之等;尊敬賢能也有高低之分,此為自古以來即重視之常理,而並非自周公制禮之後,始推動重視的。一為陽是律音,二為陰是呂音,三分損益乃五音六律之源,而五音之數,悉本於冬至一陽之奇,五音之氣本於天,故用一為本,六神之氣本於地,故兼用地數之二,伶倫圖之而作樂,一二倡和成音律,河圖洛書言氣,現空中之實象,而伶倫也只是依空中實象而作樂,故有才能者均可作樂,而不一定伶倫始可為之。


禁未然、施已然,《禮經》6乃律法之體。已定經、未定史,十三為世之一源。可則因,否則革,多損少益。賢守經,聖達權,創變守常。

〔註釋〕

6《禮經》:即今《儀禮》,《漢書.藝文志》所云:「《禮》古經五十六卷,經七十篇,即謂《儀禮》,」皮錫瑞《三禮通論》:「漢所謂《禮》即《儀禮》,而「漢不名《儀禮》,專主經言,則曰《禮經》,合記而言,則曰《禮記》,許慎、盧植所稱《禮記》,皆即《儀禮》與篇中之記,非今四十九篇之《禮記》也,後《禮記》之名為四十篇之記所奪,乃別稱十七篇之《禮經》曰《儀禮》」。

〔語譯〕

為防止心物於隱微,及意惡於動機,可施行禮樂以淡之,因禮者理也,克己復禮,孔子不曰,復天理之「理」;而言,復禮樂之「禮」者,為懼怕後世之遺脫倫常,棄人求天也,以禮樂之「禮」代天理之「理」,使後之學人,得其精者,則盡性至命,大之可為聖人;得其粗者,則孝悌忠信;次亦無愧名教,所以說《禮經》乃是律法之本體。

《禮經》《禮儀》之規範,雖已制定完備,然而《史記》、《史確論》則尚未訂定供使用時,即先以十三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後周書》、《隋書》共十三史)作為全國參照之源始。

大人之學,窮究事物之本末,本末不紊,先後有序,此方能代天理物,經營萬事,故可以沿續傳承,若是閉塞行不通的劣規行為,或不合時宜的風俗習性,則必須革除,太過者損之,不及者益之,本則先之以原始,末則後之以要終,天地不足,大人補之,陰陽失和,大人調之,日月盈虧,寒暑代謝,治曆明時,使民不惑於稼穡之期。賢能者守住經常,而聖者可達權變,故應推廣創立權變,緊守經常之道。
(續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