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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雜誌2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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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學於79年(1990)值遇因緣而
素食,進而接觸一貫道。因曾於道場
學習講述「素食的利益」,具備此經
歷並獲道場開立相關證明文件,成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期對後學所認證
「環境教育人員」重要的實際教育資
歷之一
(註1)
環境保護署鑒於人類對自然環境
資源的
過度擷取,已經對整體的生態
環境造成嚴重破壞與深遠影響,因此
主動極力推展「多蔬食、少肉食、節
能省碳」之構想與作為。透過「環境
教育人員」的認證制度,期能鼓勵國
人參加環境教育工作並提升其品質,
多蔬食 少肉食 節能省碳
蕭增寶
對其專業知識予以肯定,並核發證明
文件。對道場而言,早於數十年前即
已身體力行,如今卻與政府的推廣政
策不謀而合。
面對物慾橫流、資源揮霍之際,
政府察覺到各種能源轉移效率、耗用
天然資源之單位成本及衍生廢棄物負
荷與清理等,皆造成生態環境的失
衡,因此持續推動環境教育,使國民
瞭解自身與環境之依存關係,增進保
護環境之知識及價值觀,進而維護生
態平衡,以達到永續發展;雖與道場
中出自
慈愛、尊重並平等對待生命之
本志有甚大差異,但是也可提供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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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養∣生∣素∣食
動力。或謂「蔬食」與「素食」雖然
大同,仍有小異,亦值得我們共同協
助推展,規劃「身教」及「言教」同
時並進之實質行動,主動提供社會資
源與場所,讓社會各階層人士逐漸由
外界物質得失的比較,進而更深刻體
會尊重生命之本意與內涵。
由環保署及環境教育學會推動
立法的「環境教育法」於民國99年
(2010)6月5日公布;並自公布後一
年施行。第四條述明:環境教育之對
象為全體國民、各類團體、事業、政
府機關(構)及學校。政府鼓勵公、
民營機關(構)團體共同推展環境教
育,逐步達到環境保護。透過「環境
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邀請之「環境教育人員」對研習單位
成員進行解說或示範教學。
目前各方道場成立公益團體服
務道親及社會人士,可視其組織結構
或規模,參與機構或場所認證,及鼓
勵既有優秀人才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
證;經審核通過,將公告於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註
2)
,依據不同的專業領域,接受全國
相關單位邀請前往授課。
透過環境教育的途徑可與民眾
接觸及導引眾生提昇重視、保護和
拯救地球環境的理念,如前賢們有
意貢獻相關之智能,後學願提供申
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料與經
驗同享
(註3)
。最後,誠摯感謝劉
定文點傳師在繁忙道務中撥冗找出
80年代後學在道場學習講述的相關
資料及親撰證明文件,圓滿促成。
註1:「環境教育人員」得依其學歷、經
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訓練
予以認證;其中經歷認證適用項目
之一為:從事環境教育推廣實務工
作,3年內累計達300小時或5年內累
計達400小時以上。
註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管理
資訊系統網站:http://eeis.epa.gov.tw/
front/,相關申請資訊與表單也可於
網站中查詢或下載。
註3:對環境教育有興趣的前賢大德
可E-mail至〈基礎雜誌〉信箱
jichu2022@gmail.com,收到後將代為
轉寄給蕭增寶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