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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雜誌2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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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學於79年(1990)值遇因緣而
素食,進而接觸一貫道。因曾於道場
學習講述「素食的利益」,具備此經
歷並獲道場開立相關證明文件,成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期對後學所認證
「環境教育人員」重要的實際教育資
歷之一
(註1)
。
環境保護署鑒於人類對自然環境
資源的
過度擷取,已經對整體的生態
環境造成嚴重破壞與深遠影響,因此
主動極力推展「多蔬食、少肉食、節
能省碳」之構想與作為。透過「環境
教育人員」的認證制度,期能鼓勵國
人參加環境教育工作並提升其品質,
多蔬食 少肉食 節能省碳
環
境
教
育
共
襄
盛
舉
◎
蕭增寶
對其專業知識予以肯定,並核發證明
文件。對道場而言,早於數十年前即
已身體力行,如今卻與政府的推廣政
策不謀而合。
面對物慾橫流、資源揮霍之際,
政府察覺到各種能源轉移效率、耗用
天然資源之單位成本及衍生廢棄物負
荷與清理等,皆造成生態環境的失
衡,因此持續推動環境教育,使國民
瞭解自身與環境之依存關係,增進保
護環境之知識及價值觀,進而維護生
態平衡,以達到永續發展;雖與道場
中出自
慈愛、尊重並平等對待生命之
本志有甚大差異,但是也可提供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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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養∣生∣素∣食
動力。或謂「蔬食」與「素食」雖然
大同,仍有小異,亦值得我們共同協
助推展,規劃「身教」及「言教」同
時並進之實質行動,主動提供社會資
源與場所,讓社會各階層人士逐漸由
外界物質得失的比較,進而更深刻體
會尊重生命之本意與內涵。
由環保署及環境教育學會推動
立法的「環境教育法」於民國99年
(2010)6月5日公布;並自公布後一
年施行。第四條述明:環境教育之對
象為全體國民、各類團體、事業、政
府機關(構)及學校。政府鼓勵公、
民營機關(構)團體共同推展環境教
育,逐步達到環境保護。透過「環境
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邀請之「環境教育人員」對研習單位
成員進行解說或示範教學。
目前各方道場成立公益團體服
務道親及社會人士,可視其組織結構
或規模,參與機構或場所認證,及鼓
勵既有優秀人才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
證;經審核通過,將公告於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註
2)
,依據不同的專業領域,接受全國
相關單位邀請前往授課。
透過環境教育的途徑可與民眾
接觸及導引眾生提昇重視、保護和
拯救地球環境的理念,如前賢們有
意貢獻相關之智能,後學願提供申
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料與經
驗同享
(註3)
。最後,誠摯感謝劉
定文點傳師在繁忙道務中撥冗找出
80年代後學在道場學習講述的相關
資料及親撰證明文件,圓滿促成。
註1:「環境教育人員」得依其學歷、經
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訓練
予以認證;其中經歷認證適用項目
之一為:從事環境教育推廣實務工
作,3年內累計達300小時或5年內累
計達400小時以上。
註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管理
資訊系統網站:http://eeis.epa.gov.tw/
front/,相關申請資訊與表單也可於
網站中查詢或下載。
註3:對環境教育有興趣的前賢大德
可E-mail至〈基礎雜誌〉信箱
jichu2022@gmail.com,收到後將代為
轉寄給蕭增寶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