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師四十八訓》摘選(12)

凡學道者,必須認理認道(註1),而鸞筆(註2)之事,有正有邪,多有為其誤者。
學者必須認理,虛心求教明人(註3),自然不至流為邪妄。
【註釋】
註1- 認理認道:《認理歸真》:道是吾人本性;來自無極理天,在天謂理,賦人為性,又為道心、良心。《中庸》云:「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應認性理歸真之道。
註2- 鸞筆:即扶鸞,又稱飛鸞、開沙。夫鸞者,鳥也。嘗於漢初,棲息西岐(註4),啄雪砂以成篆(註5),而傳神意,警戒亂民,匡正頹俗,靈驗異常;故飛鸞乃上天及列聖諸真,假借人手,天人合一,對人類啟示真理之一種方法。所謂:「天不言來地不語,天道藉人把道宣。」然而現今之鸞筆,為何稱之為飛鸞?大概是因為仙佛駕風乘鸞而來,故稱之為「飛鸞」吧?
註3- 明人:〈末後一著〉:「明人在此訴一番。」明人指領有天命的點傳師,代表師尊師母傳道,在此謂傳道之明師。
註4- 西岐:岐山之西邊,陝西省.岐山縣東北方。《寰宇記》:「岐山即天柱山,周鸑鷟鳴于山上,時人亦謂此山為鳳凰山。」
註5- 篆:書體之一種。王莽六體書之一,即小篆,今通稱大小篆曰篆書。
【語譯】
凡是誠心來學道,修道的人,必須認理歸真,認道依行,而那些仙 佛 降 機 鸞 筆 之 事,有些是正道的,也有些是邪門的 ,若是 太過於依據那些鸞筆之信仰,恐將有 誤差, 自古以來修道即是認理修,而不認人 修,因 修道為「明道」 瞭解道義 ,「悟道」 體悟 道妙 而並非悟人。故有心學道,修道的人, 不可盲從鸞筆之事,必須認理實修, 虛心求 教於有天命之明師,始能瞭解道真、 理真、 天命真之妙處,自然不至於流為邪妄之途。
讚曰:
凡人學道認理真 鸞筆正邪自探審
求教明人虛悟證 自然不至亡途伸
(續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