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tra Field 德經 白話淺釋 陳德陽前人 講述 陳樹旺點傳師 整理 經 典 篇 1 基礎 e 誌 125 (接上期) 善勝敵者不與。 一個善於克敵致勝的人,絕不和對方往來爭競;再說料敵取勝,定是胸懷韜 略、成竹在胸者,他們也非僅憑藉爭戰來贏敵。「善勝敵」者,在字面上是指戰 陣對敵之事。「不與」,這裡的「與」是指相交、交往或交際的意思;「不與」 指的乃是不與敵人相較,亦即不比較軍力、武器。《道德經》中強調:「 柔弱勝 剛強 〈微明章第 36 ,柔弱之所以能勝剛強,絕不是與剛強比較力量;就兵家言, 真正的勝利,往往不是決定在兵多或武器良好,而是決定在將帥是否能用智、士 兵是否能嚴守紀律;而老子也並不是強調這些,因為這仍是爭鬥之事。老子真正 重視的乃是「慈」字,所謂:「 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 《道德經•三寶章第 67 也就是真正能克敵致勝者,是以「慈」去化解敵意。「不與」,就是不與對 方仇敵相對。 善用人者為之下。 「善用人」並不是利用別人,而是指有智慧的領導人士之運用人才、知人善 任。「為之下」即「 欲上民,必以言下之 《道德經•江海章第 66 ,也就是以謙 虛用人。用人與戰敵同志趣,用人必賞罰分明、謙恭下士、恩威並濟,方有效, 非所以自恃尊高而驕縱。 《莊子•達生》中有一個故事( ),紀渻子為周宣王養鬥雞。養了十天, 周宣王問:「鬥雞訓練好了嗎?」紀渻子說:「不行!還誇驕、意氣自恃地到處 挑釁。」過了十天又問,回說:「不行!聽到聲音、見到影像,仍會應戰。」再 過十天又問,回答說:「不行,還懷有怒視、盛氣般的鬥志。」過十天又問,說:
2 NO.366 2019.6 「差不多了,別的雞雖然在叫,牠已能不為所動,沒有反應了,看起來像一隻木雞, 牠精神凝寂,性能已完備了,其他的雞不敢上前應戰,見到牠回頭就走。」《莊子》 這段與本章「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之意義相通。 是謂不爭之德。 這句話是本章的重點,點出了「德」字,使兵家和政治家的權術一轉而為道 家不爭的德行。「不武」是因為不爭,「不怒」、「不與」、「為之下」,也都 是由於不爭;不爭乃是源自於道的自然無私之德性,「 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 之爭 《道德經•江海章第 66 善為士者,不炫耀自有威武,不以武爭也。涵養深厚的人,不與人爭。善戰者, 不輕易對人發怒,亦不易被觸怒而爭,因此能進退自如。善勝敵者,不以強示人, 乃是「以柔為強」,懷有功夫卻不顯露,就可戰勝人。善用人者,先能自己居下, 不與人爭;不爭的話,就能廣結善緣。 是謂用人之力。 用人者為之下,就叫做「用人之力」,因為用人若不肯處下,人也不肯為你 所用。要用人,須自己先低頭、謙和禮敬,別人才願為你做事,例如:周文王渭 水訪賢、昭烈皇帝之三請孔明等。一個人不知道低心下氣,因而自高者,不得其人; 自傲者,不得其力;欲求用人,卻沒有人能為我所用。 老子崇尚自然,「不爭之德」是從自然而來的;同樣,用人之力,也是順萬 物之能力。《中庸》所謂:「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如水之就下、火之
3 基礎 e 誌 燃上,君主之所以能無不為,也就是不自用其力,而是充分地運用萬物之力,使 它們各依其性能發展。 是謂配天,古之極。 配天: 配合大道的自然,故不武,不武、不爭,是謂配天之德。 古之極: 道也,古人所留下來成全人、修辦道的最好方法。 這不爭之德,即是配合天道的無為、自然,也是古代善於修道的人之最高境 界。不爭之德,不但能用人之力,又進而可以配天;天以無為,生成萬物,雕刻 眾形;聖人以無為養萬民,各安性情之正。無為即無爭,天之所以為天,古聖人 之全其至極之理,而為古之極者,皆是無爭也。人能成就無爭地位,則我之不爭, 與天之無為而成化者何異?與古聖之造其極,而無為而治者何殊?配天、配古之 極,不爭之德,可謂至尊至貴,天下莫能及矣! 本章以「不武」、「不怒」、「不爭」之道,用之於身中自修,就是自斂浮華、 暴戾之氣,韜光養晦,無形中涵養沖和之氣,培出「不爭之德」,久之與天地合 其德,故不爭之德,實可配天,乃古之極也。 註:《莊子 外篇 達生》紀渻子為王養鬥雞。十日而問:「雞已乎?」曰:「未 也。方虛憍而恃氣。」十日又問。曰:「未也。猶應嚮景。」十日又問。曰: 「未也。猶疾視而盛氣。」十日又問。曰:「幾矣。雞雖有鳴者,已無變矣, 望之似木雞矣,其德全矣,異雞無敢應者,反走矣。」 (續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