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陽前人講述  陳樹旺點傳師整理

(接上期)

左契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本章是說治天下者,當無為而治,以德化民,不可蓄怨於民。若是蓄怨於民,再來解怨,那就晚了。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❶和:作動詞,指調和、和解。

既有大怨,若只是依照形式地把怨和解,必然還有餘怨,又怎能稱得上是善策?

「大怨」,很顯然是指施行暴政因而草芥生命,使人民求生無門,這才是「怨」之大者。既是「大怨」,可見怨恨已然累積得極為深重,以至無法和解。按照老子的思想,在怨恨尚未有形時,這時即著手消解,很容易可使其不生,所謂「為之於未有《道德經•輔物章第64》,這才是上善之策。

當怨恨已生,但還不大的時候,可以「報怨以德《道德經•無難章第63》,也容易化解掉。可是等怨恨積到大得無法化解時,正是所謂「民不畏威,則大威至《道德經•畏威章第72》,這時民怨沸騰,即使在上位者想表示友好,要來化解民怨,人民也不會信任,所以餘怨猶存,很難做到彼此了解、毫無疑慮的程度。

怨之產生,多是因為重於責人而薄於責己,既責於人故人亦責之,由是積小怨而成大怨了。消怨之法,只有以德報之,待怨消以後,再以「不善者,吾亦善之《道德經•德善章第49》之善意來引導,斯為善策。

倘若消怨出於第三者之和解,則因有勉強遷就之成分在,在表面上看來是把怨和解了,但雙方之內心中必然還有餘怨積存,只是迫於無奈而和解,不得不在表面上收斂一下就是了。因此靠表面之和解,並非息怨之善法,待和解之時間與形勢一過,雙方之餘怨又要變成積怨,此怨愈積愈深,終要發作,試想看看這豈是妥善的好辦法呢?

修行的路上,你要學會與人相處的智慧,要有與諸天仙佛和眾生都能同樣歡笑的智慧,如此生活必定更有意義,人與人相處根本不生怨,會生怨一定不是本心。

《大學》中提到,「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孔子曾為魯司寇,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意思是我處理訴訟,判斷曲直,與他人無異,惟我之心意,在於使民眾和睦而不爭訟。

如你有修道,做對、做錯,要馬上能夠自我判斷,不能對己麻木,自己做的善惡是非,馬上就警覺到──吾猶人也。今天如自己期許在修道上有所得,要很謹慎,做對或做錯,要馬上感覺出來,必使無訟乎!一定不貳過、不遷怒,不能強詞奪理,一察覺過錯,我不再讓它發出來。 

人對人,交接易出問題,言談不適也是問題,處理不公也是問題,等事情發生就有怨。如果以自性的角度來講,「和大怨,必有餘怨」,我們知道自性本來清靜,本不生滅,本自俱足,所以自性至尊至貴,本是完美,是毫無瑕疵;如果一旦有過失,一定會蒙上陰影,自性如果有陰影,想要清除這些陰影,必須要:懺多少悔,立多少功,還要要求上天慈悲,以功來贖過。

「安可以為善」,事情發生了,再請人來和解,還是無法回復原來之友善,所以僅有表面和,內心實未和,表面上看起來是把怨給和解了,但是雙方的內心中仍有起伏,必然還有餘怨,像這種勉強的和解,是良策嗎?怎麼可以說是好的呢?

聖人的心,是犧牲奉獻,不責於人,他們是經千錘百鍊而臻於不朽的境界,這是在其一生中屢屢克服自我以戰勝自己而成就的。敵人不是外來的,成佛在自己,為仁也由己,敵人也是自己,往往敵人不是從外面來的,所以說外魔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內魔,因此不要把聖人神化,他們也是人。

(續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