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所以聖人治理天下,是謙下柔弱,無為而治,就好像拿著左契,只給與人而不向人索取,這樣仇怨根本無從產生,哪裡還需要調解呢? 「左契」,即契約之左券,如今之合同。「執左契」即執左券。古時所謂「契」者,刻木為券,中分之,各執其一,而合之以為表信。規定左契在主財物者之手(即今之債權人),右契以付來取物之人(即今之債務人)。執左契者,只能待人來奉還,而不能主動向人索取。 「不責於人」,「責」是索取,意思是只給人而不向人索取。「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意思是指聖人只給物於人,而不責備別人,或求回報於人。所以說聖人的「執左契」,乃是指聖人只管他那一半的契約,做他那一部分該做的工作,而不必去責備或要求別人。 以下作更白話之詮釋。「左契」,古時候沒有紙跟筆,所以刻木為券,在木頭上刻字或是在竹片上刻,把竹剖出一半,就好像契約或合同,以前是竹簡或木簡。刻在木片為札,刻在竹片為簡,所以叫做簡札。刻完以後分左右兩半。左邊是銀主拿的,右邊是借銀者拿走。 老子講這話的意義很好,左半歸銀主,右半歸借銀者;一人拿一半,要還錢的時候,必須錢還了之後,二片相碰,再作毀。歸還的時候必須兩半相對合,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所以「契」可以叫做雙方的信證。 「聖人執左契」,到底有怎麼樣的意義呢?「執左契」,比喻道德很充實,他是為仁、為善,執左契是指這位銀主──道德很好、人很好;所以缺錢的人──沒有道德的、不懂得行善的,一定要跑來學習或親近。也就是說,沒有修道的人,一般眾生會往向道德很高的人,所以叫做「聖人執左契」,不是聖人都在放高利貸哦!不是聖人的錢都在借給人家,不是這樣的解釋。 但左契一定要守好,要保管得很好,否則的話,右契來找不到左契,借錢的人可以跟你毀約的,因為錢還你,收據要還我;若發現你借據沒有了,那他右契不還了、錢也不還了,可能不可能?有可能的!所以左契要守好。 這裡的意思就是修道要修好,不能半途毀道;半途毀道的話,就會眾叛親離,所以銀主的左契一定守好,就表示道德要永恆,不能有任何缺失、不能有任何疏忽,一旦疏忽於道德,就會眾叛親離。 ❶司:是掌管。 ❷徹:是周代賦稅名稱,一百畝抽取十畝。 真正有德的人,就如同握有左契一樣,做自己該做的,只給與人,而不向人家索取,所以人心無怨。無德的人,就如同掌賦稅的,只向人索取而不給人,故而人多生怨。 「無德司徹,不計彼之有無,必征其餘,如賦徹耳。……謂時至必取於民,而無一毫假借之意。」《老子道德經憨山註》 「徹」是周代十分取一的稅法。如《論語•顏淵》:「盍徹乎?」朱注:「徹、通也,均也。周制,一夫受田百畝,而與同溝共井之人,通力合作,計畝均收,大率民得其九,公取其一,故謂之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 「司契」和「司徹」對言,前者是指只重自己應盡的工作,後者卻是注重別人是否盡責。 總而言之,有德司契─―有德的人,他的職責在契合於天理,契合於我們的良心自性。無德司徹,徹─―求於外,可以解為稅收,祇取於人而不予人。有德的人,他做什麼事情,都從良心出發、從自性出發,都是在求諸己;我做了什麼錯,都是講自己的錯誤,找出自己的缺點以改過。 無德司徹─―無德的人,都是拿外相使人民就範、服從;無德的人,立有為法來統制世人,法律規定一是什麼、二是什麼、三是什麼,要人民遵守,不是從內心所發露出來的,所以道和教的差別就在這裡。 教者師也,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要傳道然後再授業、再解惑。現代的老師教學生,只會教書上的知識,而沒有教感性(沒有教化他,把自性活起來),所以無德者求諸於外,而不知求諸己。我們今天求道後都是要反求諸己,從內在的自性所顯露出來,不是求外面的。 (續下期)《道德經白話淺釋》(148)
◎ 陳德陽前人講述 陳樹旺點傳師整理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有德司契,無德司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