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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忠恕道院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
一、宗  旨:配合政府教孝月活動,提倡行孝道、實踐孝悌友愛手足,宏揚固有倫
理美德,以促進家庭及社會和諧。
二、對  象:桃園縣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得獎人須具備左列條件之一:
一孝順勤勉,工讀維持家計,協助家中事務、友愛兄弟姊妹,有具體
事實足證堪為社會楷模者。
二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
三、獎助項目:一國小組:頒發.狀一幀,每名.助學金二仟元。
       二國中組:頒發.狀一幀,每名.助學金三仟元。
       三高中組:頒發.狀一幀,每名.助學金四仟元。
    前項獲獎事跡刊載本院『基礎雜誌』予以褒揚
四、推薦方式:由本院函請縣市政府轉函各所屬學校推薦,設籍桃園縣並居住國內之
國民,其推薦文件為:
一孝悌楷模推薦表:由本院提供統一規格用紙,請簡略重要之孝悌事
蹟並請註明撰稿人職稱姓名。
二學生請附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三道親部份請由各單位直屬點傳師簽名推薦之。
四本人兩吋半身近照三張 (背面註明姓名),及有關孝悌事蹟之照片
若干張 (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 。
五、評  審:分初審及複審。
一初審:由各推薦單位審查,擇優推薦由單位主管簽名蓋章,撰稿人
亦請註明職稱姓名。
二複審:由本院組成審查會評審,必要時得於審查前派員實地訪查。
六、推薦日期:民國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4月15日止 (為期一個月半)。
請各推薦單位詳閱辦法,要文件齊全,實質條件具備以免推薦落空。
七、頒獎日期:預定民國100年5月15日(星期日)舉行,邀請指導長官或社會賢達人士
共襄盛舉。頒獎地點另行通知。(此頒.具有發揚孝悌精神及社會教
育學習意義,請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備有交通車)。
八、辦理單位及連絡電話:一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二主辦單位:基礎忠恕道院。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基礎道德文教基金會、桃園縣公私立高中職暨中小學。
四、報名電話:(03)3591111轉121公關處 廖衍清處長。
九、附  則:本辦法未盡事項,悉依有關規定及審查會決議辦理。
十、推薦報名表請上網下載:
一貫道基礎忠恕全球資訊網 http//www.1-kuan-tao.org.tw
基礎雜誌2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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