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基礎雜誌》第3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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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講記之 23(下)



            ◎ 黃錫堃總領導點傳師主講



            (接上期)                                       明,固無待於人,明可至於誠,亦

            本章,子思承上章夫子誠者,誠之                             何異於天。此所謂天人合一也。(整

            者以立言,欲人由教以復性,盡人                             理自《中庸輯義》)

            而合天也。蓋天下人有自誠而明者,                                 ˜͉௝dɿܠוɪ௝˃ɿ༐٫d
            其心中未受蒙蔽,渾然一團,本其賦                            ༐ʘ٫˸ͭԊ™dவ௝dɿܠוɪɓ
            予之實理,以燭照天下事物,自然                             ௝˃ɿᑺ༐٫d˂ʘ༸d༐٫݊ʔۈ

            毫無一末之疑惑,此聖人之德,稟之                            ϾʕdʔܠϾ੻d੽࢙ʕ༸d໋ɛɰi

            初生自有者,是謂之性。天之道也。                            ༐ʘ٫dɛʘ༸ɰd኿ഛϾոੂfۃ
            亦有自明而誠者,其心中有所蒙蔽,                            ࠦܝኪᑺՑտ՛˜່˸˙̮™dɛఱ
            不能真實無妄,必由格物窮理之功,                            ݊ࠅ༐ᏒʑϞ৸қiவΌேίᑺɛ༸

            以明天下之善,漸進於誠,此賢人                             ˙ࠦd݂˸ϤͭԊf

            之學,尊聖人之教,而復其初,是
                                                             ˜૧ɛ͟઺˸ూ׌dးɛϾΥ˂
            謂之教。人之道也。夫曰性曰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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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人之分,終歸於合。所以誠自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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